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校园庭审活动在东北农业大学成功开展-凯发网站
导航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校园庭审活动在东北农业大学成功开展-凯发网站

当前位置: 凯发在线首页>基层动态>正文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校园庭审活动在东北农业大学成功开展

为推动法制教育与司法实践相结合,促进公共管理与法学院法学专业和学科实践教学建设,4月19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校园庭审活动在学校模拟法庭成功举办,庭审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闫梁红、副庭长马文静、四级高级法官付兴驰审判,南岗区法院四位同志列席旁听。公共管理与法学院在校教务处等职能部门的支持下对本次活动进行了部署安排,学院党委书记闫清波,院长杜国明,法学系支部书记王永欣、系主任徐玉梅,学科负责人刘慧萍及法学专业学生参加了此次活动。

庭前交流现场

上午9时庭审准时开始,法庭对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进行庭审审判。双方就上诉人的某个行为是否违反商标法进行了充分地辩论,合议庭结合双方辩论意见以及书面证据进行审理判断,在学院教师、学生和南岗区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庄静的共同见证下,合议庭公平审判并做出了判决。

审判现场

案件审判结束后,合议庭法官与法学专业教师、学生进行互动交流。教师和学生向法官们当面请教本案和相关案件实体上和程序上的问题,进一步加深大家对于知识产权相关知识的理解。徐玉梅在发言中表示希望同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共同将校园庭审活动办成法学实践的亮点和品牌。

交流现场

据悉,校园庭审是法律实践教学的重要方式,采用真实案例进行全过程的真实演练,以此提升学生运用专业知识处理实务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学生系统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公共管理与法学院将进一步落实学校关于实践能力培养的要求,将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进行深度融合,为新文科建设做出积极探索。学院也将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在保证学生安全的前提下更多地开展法学实践活动,让学生将知识与实务结合,不断提升综合能力。

(供稿/公共管理与法学院)

责任编辑:洪丹 发布时间:2023-04-23 浏览人次: